按國家標準,頂部高出其地面45米以上的高層建筑必須設置航標燈。為了與一般用途的照明燈有所區(qū)別,航標燈不是長亮著而是閃亮,閃光頻率不低于每分鐘20次,不高于每分鐘70次, 航空障礙指示燈分類 障礙標志燈一般分為低光強、中光強和高光強三種,障礙標志燈的垂直和水平距離大于45米建筑及其設施,可以三種障礙標志燈可以互相配合使用。
離地面90米以上建筑物及其設施:使用中光強障礙標志燈為紅色閃光燈,閃光頻率應在每分鐘20-60次之間,閃光的有效光強不小于1600cd;或者使用紅色的高光強障礙標志燈,使其閃光效果更加明顯。離地面150米以上建筑物及其設施,使用高光強障礙標志燈并必須為白色閃光燈,閃光。 看情況,如果周圍建筑都低于22層,一定要裝;若附近建筑群都高于22層,完全沒必要裝了,因為你的至高點完全低于其他建筑的至高。
機場凈空保護,狹義地講,主要是為保障飛機起降安全而規(guī)定的障礙物限制面以上的空間,用以限制機場及其周圍地區(qū)障礙物的高度。廣義地講,就是創(chuàng)造一個適航、安全的“干凈的近空空域”,在這個空域中,不僅沒有超高的固體障礙物,也沒有諸如電磁環(huán)境干擾、漂浮物、煙霧、粉塵、燈光、鳥類、施工機械、車輛等影響飛行安全的事物。
機場凈空范圍指的是:障礙物限制面以外的機場附近地區(qū),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 km、跑道端外20 km 以內的區(qū)域內,高出地面標高30 m 且高出機場標高150 m 的物體應視為障礙物,除非經航行部門研究認為其并不危及飛行安全。